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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个人信息没人管?长宁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了!
2021年01月06日 18:41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6日电(李姝徵 钱宇文)新房刚刚到手,装修公司的电话就紧随而至;家里的孩子一到上学年龄,培训机构就打来“邀请”电话……如今,骚扰、诈骗电话让人不堪其扰,背后的原因就是公民个人信息遭到严重泄露。

  近日,长宁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五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在长宁区尚属首例。五名被告人分别被长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之刑罚,追缴违法所得;同时,五名被告人被判处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并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被告人刘某某、吴某某分别系上海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销管部数据分析专员。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张某某从刘某某、吴某某处获取实名注册的手机卡1000余张,提供给经被告人黄某某介绍结识的被告人王某某用于拉新注册享受首单优惠,从而获取非法利益。2020年2月底,公安机关在王某某处查获手机卡1634张。经查,刘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7900余元,黄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6000余元,张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余元,王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余元。

  长宁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等五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发表出庭意见时,还围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法治宣传。五名被告人均认罪服法,愿意赔偿损失,并向社会真诚悔过道歉。

  近年来,长宁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紧紧把握“公益”这个核心,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助推解决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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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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