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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程中的律师与传媒” 研讨会在沪举行
2021年01月13日 20:16   来源:中新网上海  
“法治进程中的律师与传媒” 研讨会在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举行。
博和汉商律所管委会主席王嵘律师致欢迎辞。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志龙律师交流发言。
“法治进程中的律师与传媒” 研讨会在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举行。

  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13日电(殷立勤)如何构建法治进程中律师与媒体之间关系?如何让两个行业产生良性的互动进而推动整个法治进程?带着这样的思考,1月9日,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召开了“法治进程中的律师与传媒”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共邀请十余家主流媒体记者参会。研讨会由博和汉商律所高级合伙人王思维律师主持,博和汉商律所管委会主席王嵘律师致欢迎辞。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志龙律师在致辞环节分享了四个关系:律师和媒体人的关系;展现方式有所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说与听的关系,媒体与律师都是演讲者与聆听者的结合,对获取的信息要求真、精、美;律师行业、律所、个人的品牌,离不开出圈、到达率、有效表达,这些都是要通过媒体人共同实现的。

  “律师社会责任与媒体助力”

博和汉商所高级合伙人朱宇晖,《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刘桂明,《检察风云》总编靳伟华,律新社总编王凤梅,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宝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谭春明,《新闻晨报》记者吴艺璇,《文汇报》记者何易,博和汉商所高级合伙人黄志伟,SITV法治天地频道总监苏醒,《人民法治》宣教部主任章桂荣,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黄津亮,新华社记者黄安琪,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施君围绕着“律师社会责任与媒体助力”这一分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与会嘉宾充分肯定法治建设进程中律师的社会责任。做好每一个案件,在案件中实现公平公正;作为法治的传播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传递真、善、美,展现正能量。与会嘉宾还认为,媒体的助力是不可或缺的。媒体作为律师社会责任展示的重要传播途径,相互之间的融通尤为重要。通过媒体的助力,挖掘律师资源,传播专业成果、时事点评和案例解读,传递法律知识,从而搭建起律师群体与社会大众沟通的桥梁,改变部分民众对律师可能存在的偏见;通过律师与媒体相互借力,实现双赢、多赢的局面。

    《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刘桂明用三个成语总结了律师和传媒的关系:从地位和作用上来看,二者相提并论;从功能和价值来看,二者相辅相成;从服务和营销来看,二者相得益彰。

“律师文化与媒体参与”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海峰,智合咨询部经理朱彩云,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青工委主任陆胤,《解放日报》记者邬林桦,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伟华,《新民晚报》记者潘高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成功,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侯劲松,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蔓,《新民周刊》总编杨江,《法治日报》记者黄浩栋,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婧围绕着“律师文化与媒体参与”进行主题探讨。

    与会嘉宾普遍认为,律师文化最大的特点,就是法治的文化,无论有怎样的文化呈现方式,一定是一种健康,积极的文化价值观。由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在媒体宣传的尺度上需要寻求一个平衡点,展现比较完整、积极健康的律师形象。通过不断的迭代提炼,进一步完善律师文化,加强律师与媒体之间文化的融合。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律师在研讨会总结发言时强调,在依法治国推进过程中,律师群体在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司法改革、政府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积极参与,作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律师行业要与媒体保持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期待明年这个时候再与媒体人就“法治进程中的律师与传媒”这一主题作更深入的探讨。

    历时三个小时的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有与会嘉宾笑称这是第一场正式意义上的媒体人与法律人就两者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研讨,可谓意义非凡、收获巨大。博和汉商律所也将认真总结、分析、消化这次研讨会的诸多有益建议,努力在律师与媒体之间构建一座用心沟通、有效互动的桥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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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殷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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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