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宋依佳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37次会议作了 《关于提请审议 〈上海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宋依佳在说明中指出,今年本市发行置换债券200.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2.9亿元、专项债券97.2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区级存量政府债务。财政部核定本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11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64.9亿元,专项债务3446.6亿元)。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和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本市地方政府债券计划发行一般债券273.9亿元;计划发行专项债券509.2亿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本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4173.3亿元调整为4358亿元,支出总计由4173.3亿元调整为43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991.1亿元调整为1378.9亿元,支出总计由991.1亿元调整为137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解放日报记者 王海燕)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王丹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