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产业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百分之百。昨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在介绍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时指出,我国价格市场化的测算结果2016年已经达到97.01%。“2016年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已经不足3%,比2012年大幅减少了2.68个百分点。”
彭绍宗介绍,随着2015年国家放开烟叶的收购价格,我国农产品领域的价格已经全部由市场决定,第一产业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2016年第二产业的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7.37%,比2012年提高了1.77个百分点。“由于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领域政府价格管理相对多一点,2016年第三产业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5.90%,但比2012年提高5.4个百分点,提升幅度最大,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服务业价格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先后放开了电信资费、部分交通运输、邮政、建设项目等一系列服务价格。”
彭绍宗说:“近五年,2013年价格市场化程度比2012年提高0.35个百分点,2014、2015、2016年分别比上年提高0.48、1.29和0.56个百分点,近三年提升幅度明显提高。2016年,我国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为2.99%,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分别为1.45%和1.54%,与2012年分别下降了1.91和0.77个百分点。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的下降对全国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的贡献达到了71.3%。加快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后,当前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三个领域。”(劳动报记者 邵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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