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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大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1年07月21日 12:55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7月21日电(记者 陈静)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21日上午,上海市司法局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年以来,上海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据悉,上海从2002年8月就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迄今,全上海累计接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万余人,近几年平均每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万4千余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均控制在0.2%以下。2020年,上海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9%,大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

  上海市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级干部陈耀鑫介绍,上海市司法局逐条对照法律规定,梳理出硬件建设类、设立设置类、工作保障类以及衔接调整类等四大类29条需要推进解决的工作任务,拟定任务清单及推进表,深入开展工作调研,逐一形成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举办六期“社区矫正”大讲堂,通过领导带头学法讲法,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在理念、手段、方法上有序做好“应变”;通过线上教育、网络课堂等形式累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2万余人次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上海通过专场普法、电视访谈、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等累计100多场活动,以及张贴宣传海报,发布宣传视频、漫画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

  据悉,上海在全国层面率先出台省级实施细则。2020年8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8月20日起施行,成为全国层面首个省级实施细则,为社区矫正法有效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关部门起草制定了《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从制度层面全面系统地规范执法关键环节,确保法律实施初期各项执法工作平稳有序过渡。对2014年以来制定下发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了逐一审核,及时立改废,并编印成工作指导手册下发至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上海着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依法对全国首个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标准化试点”成果《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标准》3.0版进行修订,并升级出版4.0版。

  上海还推进全市16个区全部成立了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厘清了社区矫正机构委托街镇司法所事项清单,明确了司法所日常工作任务。以加强机构建设为核心,创新、优化和完善了市、区、街镇三级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与此同时,  “按需施教”的工作模式初步形成。 上海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正、公益活动、适应性帮扶、未成年人教育帮扶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了以排摸研判需求、制定实施方案、深化落实措施、评估运用效果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按需施教”工作模式。

  上海还立足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执法实战化需求,推动社区矫正信息接入上海市“一网统管”平台、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地方平安建设管理系统。统一设计、建设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了市、区、街镇三级共享联通使用,设置18项执法督办要点,实现精准化信息核查反馈和业务提示督办。上海还抓住调查评估、审批事项管理、日常考核、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管理、失联查找、矫正终止、档案管理七个执法关键环节,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大幅提升了社区矫正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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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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