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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评改革新政今起实施 多管齐下提高审批、监管效率
2021年09月02日 13: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9月1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环评改革新政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改革新政涉及环评分类管理、公众参与、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生态环境领域的管理制度。

  把环评审批权留在属地“父母官”手里、为环评报批“减负”、监管要“接得住”、营造“守信收益,失信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上海市生态环保局方面告诉记者,上海环评改革新政实施是继2019年推出的相关环评改革政策之后的又一新举措,也是对既有改革成果的固化和提升。

  2019年,上海推行了以分类管理、源头减量、优化简化、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核心的环评改革政策体系。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配套出台了14项政策文件。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上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和监管效率显著提高,环评审批“慢、难、繁”问题大幅缓解。

  据悉,目前,上海90%以上的项目实施备案制管理;全上海约25%的审批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实现即来即办;约4.8%的项目列入环评重点行业名录,严格环评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评办理量较改革前减少约40%;环评手续办理时间较改革前大幅缩短。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此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审批制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66%和20%,备案制项目的监管覆盖率近10%。上海不断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范围,借助科技手段拓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广泛开展公众监督,推进环境信用管理。

  2021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继出台8项环评改革政策文件,旨在有效衔接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管理,固化环评改革成果。《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行业名录(2021年版)》,着重关注6个重点行业、21种特殊工艺和规模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等。通过目录制管理方式,对列入重点行业名录的项目严把环境准入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版)》集中下放浦东新区范围内的环评审批权限;位于自贸区保税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浦东新区范围内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及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上海还下放部分污染治理工艺成熟、环境影响可控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方面表示,环评分级审批权限调整后,全上海99%以上的项目将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上海还为环评报批“减负”,从企业民众实际办事需求和存在问题出发,对涉及面广、办件量大且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可控的高频事项,简化环评形式或不纳入环评管理;环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实现即来即办。

  上海环评改革新政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海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力量上,扩展至市、区、街镇三级监管,街镇以属地网格化管理为主,配合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据了解,上海环评改革新政还创新性地提出“守信承诺书”管理模式:在沪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自愿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送“守信承诺书”。该局通过多种考核方式,严抓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关,对环评文件编制人员实施信用扣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依职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核查工作,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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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丹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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