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上海新闻
上海分社正文
2021第二届华理知识产权高峰论坛聚焦“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强国建设新征程”
2021年10月31日 18:29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10月30日电(记者 许婧)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发布之际,以“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2021华理知识产权高峰论坛30日举行,论坛深入探讨了如何立足中国国情,响应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国家、服务发展、服务育人的方向,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通过专业分享、交流互鉴,促进政府、高校、法律界、企业及广大校友之间的互动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本届论坛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指导,华东理工大学主办,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联合主办,华东理工大学校友会协办,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法律行业校友会共同承办。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吸引了来自政府组织、知名企业、媒体、华东理工大学师生、校友等100余位代表线下参会,在线视频直播和图片直播参与8000多人次。论坛开幕式由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丁灏主持。

  开幕式上,副校长李涛,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慧,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方银儿分别致辞。

  李涛表示,学校自上世纪90年代,积极布局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结合学校理工科背景、优势,不断加强法律学科与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在师生、校友、市知识产权局、法律界同仁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相关学科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行业人才。去年,学校入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并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全国只有30家)。前不久,学校还获得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评选的“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运用奖)”,为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发展努力做出华理应有的贡献。他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可以进一步链接各方资源,共同深化方针政策、运用学术理论、结合法律实践,建立校内外协同发展的合作模式与长效机制,形成互通有无、互惠发展、互助共赢的良好局面。

  杨慧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出了重大的顶层设计。上海一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将知识产权作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支撑。他强调,在第四次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作为推进发展的战略资源、增强竞争的核心要素、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和国际合作的重要桥梁,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关系到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他希望与会嘉宾聚焦“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的主题,开展深入的交流探讨,凝聚更多的智慧和创意,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和上海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供更多新的启发。

  方银儿指出,漕河泾开发区是上海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一块重要拼图。作为上海市唯一、全国极少数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通过坚持政府引导、摸清产业需求、构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和整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搭建以漕河泾知识产权服务为平台,以“四大中心”、“两协会”以及160余家专业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知识产权公共和专业服务体系。当前,开发区累计专利申请数5.3万件,发明专利授权突破1.2万件,并以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为抓手,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和许可交易等创新服务。开发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离不开以华东理工大学为代表的高端院校、研究机构以及法律界、企业界的鼎力支持。希望本次论坛可以助推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同时也欢迎大家建言献策,为漕河泾创新驱动注入动力。

  论坛上还举行了华理校友会“校友驿站”——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揭牌仪式。华东理工大学校友会秘书长、校友与发展联络处处长李建伟与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科技创新中心总监黄静共同为校友驿站揭牌。校友驿站是华理校友会在全上海空间的一种延伸,由热心校友和友好单位积极提供,便于在沪华理校友就近就便交流合作,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组织灵活的各类校友活动。希望在漕河泾开发区这一新的驿站,搭建起漕河泾和学校、校友,以及校友之间全新的沟通合作平台,更好地为校友及园区提供服务。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行业校友会理事长彭德雷在致闭幕词时表示,本次论坛围绕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制度弹性、知识产权实践、技术合同的常见风险、科创企业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既有深刻的理论阐释,也有生动的案例思考,内容丰富,真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许婧  

5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常年法律顾问: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