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上海新闻
上海分社正文
田学森油画作品二十年回顾展在沪开幕
2021年04月11日 19:11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4月11日电(张亨伟) 4月9日,“太华风骨——田学森油画作品二十年回顾展”在上海宝龙美术馆举行开幕仪式。中国美术馆研究馆员、中国美术馆收藏部副主任、中国美术馆博士后导师王雪峰担任主持人,原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龚心瀚、上海市原副市长钱学中等嘉宾出席了开幕式。上海大学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2018年中国批评家年会轮值主席李晓峰、艺术评论家高岭、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艺术评论家夏可君、宝龙美术馆副馆长吕美仪、艺术家田学森、宝龙文化总经理夏国跃出席了展览开幕式并为展览致辞。

  此次展览是田学森继2020年在上海宝龙美术馆举办“华山十年:田学森油画展”第二次在上海宝龙美术馆办展,相较于去年新增了田学森早期作品展示。展览分为两大板块,早期人物绘画、风景绘画、抽象绘画以及他近几年以华山为主题的创作。

  展览是田学森首次油画作品二十年回顾展,作品年代跨度之大,是田学森迄今为止艺术创作的重要回顾,其中不少作品是首次展出,因此更显难得!观众可以从他90年代作品中见早期油画风貌,了解艺术源头,更可以从2021年的风景作品中随画作重走其二十年的艺术旅程。

  李晓峰在致辞时表示:田学森是见一次很难忘记的人,识别度很高,识别度高是他的气息,是他独特的态度,我记得差不多在20年前,在上海有很多青年艺术家的展览和活动,那时候我们时常碰面,也时常发现田学森的新作,但是完全意想不到,他的作品会走向华山。后来田学森的作品与华山结下了深深的缘份,这个缘份大概有12年了,就是人生一小轮回,这个缘份让我们看到了田学森的另外一面,就是他的胆魄,他非常让人意外的选择。田学森跑到华山能待下来,而且还能继续待下去,我想给我们的恐怕是艺术上的“核”的创举。我再次祝贺学森这个展览的开幕,也非常期待你的佳作接连不断的能让我们看到。

  高岭表示:去年在中国美术馆他这个展览叫“华山十年”,直截了当,这次叫“太华风骨”。“华山十年这个展览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深刻在哪呢?我们从艺术专业的角度来讲,田学森艺术的特点在我看来,和很多上海的观众比较熟悉的风景画有一些不同,我建议大家在观看的时候,以后田学森会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因为他绘画在风景这块的表现有自己非常独特的方法和体验。他所谓的风景画应该说走出了我们长期以来把风景当成观看的对象,实际上他的风景画已经不再仅仅是在画面之外观看画,而是在他的画面前我们会觉得自己就在画里面。

  此外,这次展览也是田学森沪上首次展出其多副早期作品。田学森曾受荷兰表现主义先驱画家梵高和20世纪具象绘画大师巴尔蒂斯的影响,体现在他的早期作品中。他早年画过很多写生练习——在公园、大街小巷、农田山川、上海和欧洲老建筑、人体与肖像、抽象或观念作品。也喜欢听不同风格的音乐,尤其是古琴与巴赫。二十年前户外写生追逐着太阳,感受后期印象派画家梵高的影响,2000年在青藏高原写生,辽阔的高原人迹罕至,回沪后尝试了一系列大色块的人物画,他敬佩法国画家巴尔蒂斯,以平和的心态过着隐居的生活。

  他早期的人体与城市风景画让人们感受到都市生活中人们的心理状态,表现出了一种简洁与超尘的意味,高度概括的画面,抽离了景色中的自然因素,展现了他避世与清净的心境和对某些生活方式的向往。

  正如上海戏剧学院教授李前在《痴迷在艺术的路上》所说:“2007年到2008年,田学森不畏艰险,克服常人所不能料想的困难,独自驱车四万三千多公里,从祖国的东海之滨出发到北端的漠河,从西端的新疆伊犁到南端的海南岛,完成了他多年来沿祖国边疆作艺术考察的夙愿。这条旅行之途,也让他饱尝人生。他沿途所画的油画写生反映了他对艺术创作新的思考,他依然在潜心研究内心感受与油画语言相结合的精当与分寸,一如他坚韧的个性,他会在油画艺术创作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他在前言中说到:“我喜欢简单平静有序的生活,同时也有一种别弃世事的无畏。2007年留下遗书独自远行国境与内地一年多写生考察,历尽艰险、饱览山川后,幸运的活着回来,沿途的写生作品,于2010年9月在上海科学会堂举办了一个月的“行走中国油画个展”,同时确定了自己的创作主题是华山。

  十余年面壁作画,大多住帐篷,即使冬季零下二十度。生活简朴孤寂,从入山时风华正茂,到现在发须已白,饱尝滋味,也从大山广阔而深刻永恒中获得灵感与滋养。与生灵为友,以造化为师,大自然与人相互赋予情感,人山互化。在漫长的积累沉淀中不断提炼,在每一幅新作中,去经历山穷水复,柳暗花明。十余年的华山写生,从开始的忠实于山体与四时朝暮晴雪,到提炼出心中的风景,画面走向简洁概括,幽远,炼神还虚。”(完)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张亨伟  

5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常年法律顾问: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