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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真问题 专家在沪为慈善法修订工作建言献策
2021年04月28日 16:34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4月28日电 (许婧)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慈善法实施检查报告,提出“适时修改慈善法”。26日,由京沪两地的王名、徐家良、陆璇三位专家及所在机构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启动仪式“,共同讨论《慈善法》修订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该项目是由全国法学会系统内第一家慈善法治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作为指导单位,由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上海仁德基金会六家基金会支持了该项目。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2020年10月份的报告中指出,《慈善法》落实过程中显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与社会财富量级、第三次分配的地位不相匹配,《慈善法》在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效能还需进一步激发。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作为慈善活动主要载体和《慈善法》规制主要对象的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目前,慈善组织质量、数量、结构等与立法预期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社会组织缺乏认定与登记成为慈善组织的动力。

  第二,监管不足与监管过度并存,行业自律薄弱。地方慈善监管和执法机构监管力度不足,部分基层主管部门行政监督不到位,对慈善组织的要求偏多、指导服务不够,慈善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发挥有限。

  第三,促进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慈善组织的表彰激励制度尚未完全落实或不够完善,金融、土地、慈善信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尚未进一步明确,捐赠票据出具困难,慈善组织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机会较少。

  第四,互联网慈善活动需要进一步规范,如对网络募捐等互联网新问题的规范不足。

  第五,应急机制不健全。在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慈善组织缺乏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物资储备和资源调度机制不畅通,出现运行效率低,信息披露不及时、捐赠款物处置迟缓、志愿服务统筹不全等情况。

  针对《慈善法》面临的挑战,与会嘉宾们各抒己见,就修订意见展开了充分的讨论。王名教授在活动一开始,介绍了本项目缘由及用意,指出要积极响应全国人大关于慈善法开放修法的要求,动员慈善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在认真总结五年来执法经验基础上深入研讨,在达成共识基础上形成草案及时提交立法机关。

  徐家良教授认为,《慈善法》实施五年来,总体上来说是好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的缺失和规定的不明确,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问题有必要加以讨论修改:一是扩大慈善组织的范围,除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外,还可以考虑在编办部门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公安部门注册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社会企业等认定为慈善组织,使慈善组织更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二是有必要成立一个类似于国家慈善委员会这样的机构来统一管理慈善事业,确保各个部门之间协调低成本。三是考虑到个人救助属于个人互助的范围,因此,《慈善法》不需要涉及到规范个人救助的条款。四是解决慈善组织权利少义务多的现象,保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充分调动慈善组织积极性。五是有必要设置慈善管理专业,加快高校慈善人才的专业培养。

  陆璇理事长认为,在今天讨论的《慈善法》中关于慈善组织方面的规定的修改或增补,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要通畅社会力量依法行善的道路,解决慈善组织认定难的问题,让更多的慈善组织可以依法成立,增加慈善行业的“市场主体”数量;第二个方面是要保障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让慈善组织可以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依法行善,而不是被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工资限额等方面的不合理规定所限制发展,严重挫伤了慈善组织的积极性。

  “《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启动仪式”将积极利用国家学术机构和慈善机构资源,旨在聚焦行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以及难点问题,通过助力《慈善法》修订,不断推动慈善行业健康、全面、稳健发展。

  据悉,后续该项目还将通过线上和京沪两地线下轮流举办结合的方式就《慈善法》其他章节以及需要增补的新内容举办一系列研讨与意见征集活动,并最终形成《慈善法》修订草案专家建议稿,为我国进一步推动慈善法治化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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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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