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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检察院: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 凝集打击共识与合力
2021年07月15日 21:38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7月15日电(李姝徵)2021年7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精神药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闵行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英,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文艳、第七检察部主任程慧、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周保强出席并介绍了区院相关工作及典型案例。

  部分法学教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文化执法部门代表、医护人员代表、未成年学生和留学生代表受邀参加,新华社、法治日报等近二十家媒体参与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闵行检察院围绕什么是精神药品、为什么非法使用精神药品会涉嫌毒品犯罪、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有哪些特点以及区院如何打击精神药品涉毒犯罪等方面,结合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解答,以期进一步揭示精神药品滥用的危害,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凝聚打击精神药品涉毒犯罪的共识和合力,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英首先介绍了精神药品的含义,并解释了非法使用精神药品可能涉嫌毒品犯罪的原因。她指出,精神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而“管制”是理解其合法与否的关键,精神药品依法依规使用可以治病救人,滥用则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影响社会治安,构成犯罪。

  随后李英副检察长就区院办理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案件的简要情况、主要特点和特色做法作了介绍:区院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8至2020年,受理审查起诉的精神药品涉毒案件18件27人;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毒品案件20件27人,其中精神药品涉毒案件7件9人,精神药品涉毒案件占比上升。区院办理的精神药品涉毒案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精神药品迷惑性和隐蔽性强。从2018年至2020年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所涉罪名来看,涉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83.3%,且其中以走私毒品居多,如“蓝精灵”“DC”减肥药等。二是多发于娱乐场所和特定群体。吸食、交易精神药品多发生在夜店、酒吧等场所,且未成年人在精神药品涉毒犯罪中占了一定比例,今年以来,在区院办理的精神药品涉毒案件嫌疑人中,未成年人占比33.3%。三是个别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贩卖精神药品。如在区院办理的章某某、朱某贩卖毒品案和周某某贩毒案中,发现相关医院对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管理不严问题,乃至有医护人员利用管理漏洞违规配发管制精神药品给他人现象。

  针对以上特点,闵行检察院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对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秉承“惩治、教育、挽救”的办案理念,综合运用认罪认罚和观护帮教,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加强帮教和考察。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针对非法贩卖精神药品的医护人员章某某所在医院对管制精神药品管理不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助推医院堵漏建制,做到拔掉“毒根”、治理“土壤”。

  发布会上,闵行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文艳、第七检察部主任程慧、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周保强发布了各自办理的精神药品涉毒典型案例。

  发布会后,未成年学生和留学生代表参观了我院司法办案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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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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