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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80余人被骗“入职费”,诉了!
2021年08月10日 13:43   来源:中新网上海  

  中新网上海新闻8月10日电(李姝徵)如今,互联网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然而,不法分子也动起了“歪脑筋”,想方设法把一些急需求职的人诓入陷阱。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招工诈骗案,3名被告人分工明确,盯牢了80余名求职者,共诈骗6万余元。

  2020年6月,疫情期间在家待业的侯先生通过某招聘网站发布求职信息。一个月后,他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某酒吧经理,公司急聘服务员,当天就可以来面试。求职心切的侯先生听到这个消息,爽快地答应下来。当天17时许,侯先生装扮整齐地到达对方指定的咖啡店。对方自称姜某,两人相互确认身份后,正式开始“面试”。

  姜某简单介绍了下招聘职位和薪资情况,侯先生心动不已,认真地作了自我介绍,“面试官”姜某对侯先生的表现也很满意,整个“面试”进行得非常顺利。姜某告诉侯先生,既然双方都有意向,接下来就可以开始办理入职手续了。但是,公司规定工作使用的证件和服装费用需要自行承担,一共680元。侯先生二话没说,就通过支付宝向姜某转了账。姜某手写了一张报到通知单,并告诉他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当天晚上到某地铁站找公司的副总马某报到。

  当天晚上,侯先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然而却不见马某的身影。侯先生试着通过报到单上的联系方式联系马某,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过了几天,侯先生再次联系马某,这次,马某声称公司在定制新的工作服,需要应聘者支付800元的服装费用。工作服定制完成后,公司再安排入职。侯先生将信将疑地通过微信转了800元过去,却迟迟没有收到东西。这下,侯先生心里没了底,他开始频繁联系马某,但对方总是搪塞他并继续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侯先生这才发觉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7月底,公安机关陆续接到了另外7名被害人的报案,他们的被骗经历和侯先生如出一辙。几天后,面试官姜某、副总马某、收集网上求职者信息的阿虎纷纷落网。原来,2020年4月至7月间,姜某、马某、阿虎三人经事先预谋,由阿虎负责从网上收集求职者电话交给假扮面试官的姜某,再由姜某联系求职者安排面试,面试过程中向求职者收取6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工作证件办理费用和服装费。面试结束后让求职者向冒充娱乐场所经理的副总马某报到,马某再按照事先预谋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接听电话。据归案后的阿虎交代,姜某和马某收到的钱款都转到了他从网上买的收款账户里,他俩按比例提成,其余已挥霍一空。

  同年12月7日,该案被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官朱丽群作为承办人,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远远不止报案的这8人,还有更多被害人默默认了栽,涉案金额也远不止前期认定的6000余元。为了严厉打击犯罪,替更多被害人挽回损失,今年1月,朱丽群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未报案被害人相关信息,调查涉案收款账户信息和被告人的关联性,指导侦查人员厘清事实、夯实证据,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实现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

  今年5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通过收款信息查实80余名被害人,并进一步固定证据材料。“该诈骗团伙利用疫情期间被害人迫切求职的心理实施网络招工诈骗,受害人员较多,本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从严惩处。”在朱丽群的释法说理和督促下,阿虎家属为其退出赃款。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认定,被告人阿虎伙同姜某、马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80余名被害人共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6月4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开庭审理。

  此外,为了全链条打击非法网络招工,该院已要求侦查机关对该案的关联犯罪补充移送起诉,朱丽群介绍:“对于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收取被害人钱款、提供转账服务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诈骗罪共犯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等。”

  在此,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求职者,网络求职要选择信誉度高的专业网站,求职过程中遇到缴纳代理费、置装费、培训费、保证金等情况,应提高警惕,不要随意汇款,一旦疑似遭遇诈骗,及时报警。同时,切勿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收款二维码等,否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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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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