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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金融行政案件“三年报”
2021年09月27日 1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9月26日电 (记者 李姝徵)上海金融法院26日通报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金融行政案件审判情况。

  作为中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成立。院方表示,自成立起至2021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金融行政案件66件,审结66件。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在通报中表示,从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涉及履行法定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两大类,另有部分案件涉及行政处罚、其他金融监管措施、权利质权登记等。

  从涉诉行政机关分布来看,上海证监局、上海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较为集中,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等监管机构在个别案件中涉诉。

  从诉讼形成的原因来看,主要涉及不服金融行政处罚行为、投诉金融机构不当催收、要求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诉讼形态以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为主要表现形式。

  在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对金融监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亦有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卡欠款等金融债务进行催收过程中存在催收频率过高、催收对象错误等问题,导致当事人向有关监管机构投诉,因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引发纠纷。

  与此同时,法院方面表示,当前,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而金融机构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由此引发了争议。

  例如,当事人季某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投诉某银行未经授权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经核查认定该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管理工作存在疏忽,对他人代季某签署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的事项审核把关不严,并据此作出答复。季某认为监管机构应当对有关商业银行进行行政处罚,并删除其相关征信查询记录。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则认为季某的上述要求超出其法定职责范围,由此引发纠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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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丹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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