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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颁布规定对水域实行全覆盖管理 强化水岸联动、共治
2021年08月25日 1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 陈静 摄

  中新网上海8月24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市绿化市容局24日介绍,上海颁布了《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对城市、农村水域实行全覆盖管理,同时进一步拓展管理内容,强化水岸联动、水岸共治。

  上海依水而生,因水而兴,境内河网密布,江河纵横,湖泊遍布。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推进,黄浦江两岸45公里公共空间贯通开放、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启动,水环境作为整个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组成部分,日显重要。

  近年来,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全面加强了“源头、苗头、船头、岸头、田头、滩头、弯头”七个环节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强化“社会共治”,目前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已有29个街道(镇)加入区域化平台,相关部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动员,提升两岸相关单位、社区的参与度,让沿岸单位和广大民众了解水环境、参与水管理、评价水质量,真正做到“开门治水”。

  据了解,《规定》共26条,为维护水域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美丽提供法治保障。《规定》鼓励水域责任人实行自我管理,绿化市容部门和镇(乡)政府可以根据辖区实际推进自律管理工作;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由公开选聘的社会监督员参与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关于水域保洁作业,《规定》明确实行分等级保洁制度,并进一步对作业服务单位的产生、服务规范、作业服务协议内容、作业服务质量评议等,作出具体规定。

  在当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后,上海绿化市容部门将在水域污染源(上游垃圾、陆域垃圾、船舶垃圾)治理上攻坚克难、在区域联动机制(长三角区域协作、管理执法联动、市区联手防控)发挥上创新协作、在长效管理机制(滩涂保洁、流域管理、社会监督)保持上丰富完善,不断推动新《规定》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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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丹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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